本报讯 日前234记者从石棉县检察院获悉 ,探索石棉县检察院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工作金山银山”绿色发展理念 ,始终坚守生态底线,模式运用“1234”工作法,筑牢资源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延伸到刑事 、森林民事 、保护行政 、屏障公益诉讼检察各环节234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。探索“1234”工作法 ,工作便是模式“一体办案”提质效、“两项监督”降火险、筑牢资源“三大行动”强履职、森林“四轮宣传”凝共识。保护
工作中,石棉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全院“一盘棋”工作思想 ,打破部门界限,促进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通力合作 ,建立内部沟通、信息共享 、线索移送等机制。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,先后办理失火案4件6人,滥伐林木案6件7人,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,追偿森林资源损失费34467.63元 ,有力震慑犯罪,有效阻止森林资源、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。
依托森林防火公益共护联系协作机制 ,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 ,发现森林防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,发挥诉前检察建议“治未病”的作用,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3处 。落实森林防灭火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,检察长下沉一线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9次,针对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 、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,督促联系乡镇增设临时检查卡点7个、新建消防水池4个、特殊人群管控58人,进一步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,守牢森林资源安全底线。
积极履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责 ,联合自然资源 、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“森林督查”“非法侵占林地整治”“督促补植复绿”三大专项行动。通过调查了解 、沟通协调 、督促整治 、跟进监督等方式,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 、乱砍滥伐、偷砍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,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6件,督促相关责任人补种林木2000余棵 ,通过补植复绿 、恢复山林 ,实现“办理一个案件、恢复一片青山”的效果 。
结合“开学第一课”“3·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”“4·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“世界地球日”等重要时间节点,开展四轮法治宣传活动,全面提升进机关、进商场、进景区、进学校 、进农村“五进”宣传频次,共发放宣传资料2744份 ,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,播放宣传标语150余条次 ,进一步凝聚“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”的共识 。
陈杰
记者 李晓明
Copyright © 2024 辽宁投资咨询业务部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